南召网讯 2014年9月底,我局接到市物价局转发豫发改收费[2014]1377号《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并规定:
(一)完善补偿机制。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因药品差率销售减少的合理收入,8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
(二)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提高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三)医药价格联动。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必须与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同时执行。
(四)与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同步实施。
目的是通过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收付费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群众医药费负担。
根据文件精神和总体要求:
南召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南召县医改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华锋、副县长石喆多次过问并听汇报,关心进度;
南阳市物价局丁心长副局长和张明军主任亲临南召现场调研指导工作;县物价局局长闫勇多次召开物价局班子会和召集卫生、医院座谈推进会,专题研究安排医改工作。针对参改的两所医院:南召县人民医院和南召县中医院,我局调取了其医院2013年的财务决算报表,掌握财务收支情况,并对一些具体问题,副局长杨小林、业务股王股长,多次深入医院了解情况,理清思路,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核算80%药品加成收入如何分摊时,德松股长亲自制定加权平均法,计算各项数据,落实两院费用分摊计算上尽量做到合理、科学,并参考周边其他县医改方案,在兼顾医院和患者的利益和权益的前提下,经县物价局和卫生局及两院领导多次协调、研究,考虑到医院的实际情况,在分摊合理费用的比例和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及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方面又做了一些适当调整、补充。2014年10月16日晚县物价局领导和业务股席宛玉、刘晓玉等6位同志加班到深夜12点,终于完成这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即召价[2014]42号文《南召县物价局 南召县卫生局 南召县人社局关于县医院、中医院医疗价格调整方案的请示》并及时送达市物价局呈报省价格主管部门。
2 014年10月27日,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卫生和计划委、省人力和保障厅联合下发豫发改收费【2014】1547号文件批复,于2014年11月1日起南召县人民医院、南召县中医院药品一律施行零差率销售,使百姓真正享受到实惠,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正是:“物价人员齐行动 务实为民转政风”之活动,使南召县医改工作顺利进行,受到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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