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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阳光操作”流动人口目标考核工作常态化

[摘要]南阳网讯 近年来,南召县人口计生委坚持把城镇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纳入计生工作总体目标,坚持逐月考核、季度排序、半年验收、年终总评的常态化考核机制,把目标管理的内容摆在桌面上,实行阳光操作,季度排序,各项指标一目了然,减少了人为因素...

  南阳网讯 近年来,南召县人口计生委坚持把城镇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纳入计生工作总体目标,坚持“逐月考核、季度排序、半年验收、年终总评”的常态化考核机制,把目标管理的内容摆在桌面上,实行“阳光”操作,季度排序,各项指标一目了然,减少了人为因素,实现了有序、公平、公正、公开,从而激发了乡镇干事创新的工作热情,有力地推动了全县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一是信息化管理常态化。坚持逐月考核、季度排序流动人口信息化平台建设。结合该县实际,把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和应用情况纳入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既注重平时信息交换平台指导应用,更注重对工作质量、效果和管理与服务情况评估,以《南召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实施方案》、《南召县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为考核依据,在澄清底子的基础上,重点对数据库的七项考核指标细化分解,每月量化考核入库率、婚育证明持有率、合同签订率、康检率、信息核查、信息通报接收反馈、共管率的完成情况,及时督促指导按月考核,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乡镇实行倒扣分不返还,以计划生育工作简报的形式,通报各乡镇平台运行状况,每季度一汇总列入委目标考核。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三个注重”即:注重技能,在培训上狠下功夫;注重规范,在机制上狠下功夫;注重实效,加大考核评估力度。
  
  二是资料建设常态化。坚持半年验收资料建设情况,2012年,对全县流动人口信息档案标准进行了统一,明确了“八个一”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信息档案建设。“八个一”管理机制即:“一档”,为每个流出(入)人员建立了全县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档案;“一合同”,流出(入)前(后)与各乡镇或管理服务区签订一份合同书;“一申请”,流出(入)前(后)写出一份办证(查验)申请;“一次康检”,凡是流出(入)的已婚育龄妇女,都要在流出(入)前(后)到计生服务站(所)接受一次健康检查,出具康检证明后,方可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项措施”,落实一项有效的避孕措施;“一个联系方法”,流出(入)后及时提供一个准确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一个身份证明”,每季度按时寄回(出)一份有效的康检证明或信息通报单;“一个帮扶联系人”,对流出(入)的人员,各乡镇都明确了一个帮扶联系人,帮扶其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档卡资料达到了“四个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整理、统一存放、统一变动,半年进行资料评比验收,把档案资料的整理列入乡镇年终考核目标。
  
  三是考核验收常态化。坚持年终考核验收流动人口整体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年初,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达《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覆盖率的考核排序进行细化,实行倒扣分管理,把流出成年育龄妇女的免费办证、有效信息通报单的反馈、流动人口奖励政策的落实三项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流出人口服务管理考核的重点内容;把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的免费技术服务、孕环情检查、药具发放使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优生优育科普宣传及信息化管理服务率六项内容作为流入人口均等化服务考核的重点内容。按全年累计抽查摸底的行政村及省、市、县抽查的行政村统一核算比率,完不成工作任务的,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0分计算,列入对乡镇的年终目标考核。
  
  四是规范程序常态化。坚持以服务促管理,严格考评流动人口康检监控。该县对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和单位空挂人员实行提前检和寄回的信息通报单实行县、乡、村三级把关,进行评比站队。一是对流动返乡人员和下岗空挂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在乡镇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提前孕检,县计生委审核办证及入库情况后列入康检站队,方便流动人口参加健康检查;二是明确了流动人口合格康检证明(含各种信息通报单)的界定标准、界定时间,实行县、乡、村三级把关签字登记,凡合格率(含办证率)全部录入流管系统的列入考核成绩,对流动人口康检证明合格率纳入目标考核。农业证明首先由村支部书记、村宣传管理员审核签字,然后由乡镇流动专干审核后电话进行查询核实真假,录入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省内流动人口达到双方共管后上报,最后由县人口计生委流动办对乡镇审核后的康检证明进行抽查;非农业证明由原单位核对其空挂、非在职情况进行排查,上报县计生委城区办,城区办组织专人进行走访调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所在乡镇办理《婚育证明》建档,寄回证明录入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后,所述人员签字上报县计生委流动办进行审核;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凡合格率达100%以上的列入考核成绩,合格率低于100%的乡镇,除不作为评比站队成绩外,全部退回乡镇重新审查,并扣除该乡镇目标管理总分300分。所有列入站队的资料签字存档备案,如有证明审核合格后在7个月有政策外出生的对象,追究相关在人员的责任,按目标考核扣分并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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