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29 14:23 我要投稿
“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可以以自诉案件受理拒执罪,这样太好了,以后遇到“老赖”可以通过刑事自诉方式让他们受到惩罚了……”7月28日上午,在唐河法院组织开展的打击“拒执罪”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展板上重点标示的这一新规定引来群众热烈关注,讨论纷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7月22日施行,为迅速将该司法解释新规定落实到执行工作中来,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唐河法院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执行干警们走上街头,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法律咨询等方式,使群众了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严重后果,为加大力度开展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活动中,执行干警们向群众就“拒执罪”相关法律法规及执行工作相关法律知识等内容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投诉,做到有问必答。此次活动唐河法院执行干警全员参与,悬挂宣传横幅5条,出动宣传车2台5次,共接待咨询群众5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多份。
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晓宁介绍,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现象的长期存在,势必会导致执行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债权难以充分实现,以致损害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该院与县政法委、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协调,共同打击拒执罪行为,效果显著,目前已向公安机关移送15件,案件总标的502.099万元,移送后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案件2件,相关案件公安机关正在积极侦办中。下一阶段,该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并计划开展曝光“老赖”、“集中强制执行周”等活动,积极推动执行专项活动向纵深发展。
“通过此次专项宣传活动,一方面向人民群众表明法院迎难而上、千方百计打击拒执行的决心,另一方面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意识,提高了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打击拒执罪”活动的积极性,营造了打击拒执犯罪的良好的群众基础,逐步建立健全打击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行为的长效机制。”对此次专项宣传活动,执行局王玉珏局长这样诠释。打击拒执犯罪专项宣传活动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强力打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决心和力度,利剑高悬,有力震慑,对树立司法权威、打击藐视法律行为、营造诚信和谐社会起到了明显促进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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