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河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出台,要求省级行政机关出台的“红头文件”,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用得上。 因为文件语言极其严谨,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往往让老百姓觉得“太高冷”,弄不清和自己有哪些具体联系。《实施办法》指出,政策文件解读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起草部门、政策文件制定参与者、媒体等可通过撰写解读评论文章、政策问答、媒体专访等形式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解读可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予以展现,使解读信息可视、可读、可感。 每年,省级行政机关出台的“红头文件”多达千余个,是否都需要解读?《实施办法》规定,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省政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文件,应当进行解读。简单一句话,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话,把老百姓关心的事情讲清楚。 点击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法规文件分为政府令、豫政、豫政办等多个类别,解读咋分工?据了解,省政府办公厅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省政府法制办、新闻办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在省政府办公厅统一协调下,配合推进政策文件解读相关工作。政策文件的起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解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共同起草的,由主办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解读工作。 “官话”翻译成“白话”,怎样才算讲透讲清?《实施意见》要求,政策文件解读应当结合社会热点、群众关注点,摆事实、讲道理,把政策文件与群众利益的关系讲明白,不断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记者 栾姗) 【预览并打印】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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