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正深刻地改变着河南人民的生活。10月25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省政府日前正式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有序推动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落户,推进中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 户籍改革:有合法固定住所就能落户 《实施意见》指出,制订实施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鼓励各市县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凡在城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包含租赁房屋),不受房屋面积限制,均准予入户。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职学校毕业生、农村升学学生和参军进入城镇、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合理设立集体户口,方便符合条件但无个人合法房屋产权的人员进城落户。 城镇体系:2020年前建成米字形高铁 没有高铁,城镇是散落的珍珠;通了高铁,城镇就是项链上的珍珠。“米字形快速铁路网,将带动一出‘十八城记’的上演。”有人如是评价。 《实施意见》指出,编制实施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打造支撑中部崛起的核心增长区域和带动全国发展的新空间。加快轨道交通网络建设,2020年前全面建成米字形高速铁路网,建成新郑机场—郑州南站、郑州南站—登封—洛阳、焦作—济源—洛阳、郑开延长线等城际铁路,构建以郑州为中心的半小时核心圈、1小时紧密圈。 综合试点: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2015年,河南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令人瞩目:截至年底,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6.6%,约有200万农民变身为市民。 《实施意见》指出,推动洛阳、濮阳、兰考、新郑、禹州、长垣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围绕国家批复方案,在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等方面开展深入探索,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推动兰考、偃师、禹州等3个国家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以推广PPP模式为重点,加快形成与本地城镇化进程相适应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推动济源、林州等2个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深入开展试验示范。(记者栾姗) 【预览并打印】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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