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扩大老年人优待范围,全面提高优待水平。 该《意见》涉及全市22家相关部门,包含政务服务、卫生保健、交通出行、商业服务、文体休闲、维权服务6个方面共39项老年优待项目,为老年人在医、食、住、用、行、娱等方面提供更加优待、优惠和便利服务。《意见》进一步扩大了优待范围,提高了优待标准,优待的基本对象为南阳市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同时逐步拓展优待范围,对常住本市的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涉及本市财政与集体资金,物权分配方面的优待除外)。 《意见》在政务服务优待方面,将不断提高老年人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对本市户籍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将我市户籍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纳入高龄津贴范围,提高了百岁老人津贴标准;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在保障特困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优先照顾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老年人;对南阳户籍的低保、低收入家庭的高龄、独居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其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高龄补贴、养老服务补贴不计入老年人家庭收入,不影响其享受符合条件的低保待遇和其他优惠优待政策;为全市老年人免费办理《河南省老年人优待证》。 【预览并打印】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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