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将于12月31日停办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流传,引起不少群众的关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否真的要停办?12月19日,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该消息不属实。我市从未收到或下发过关于停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通知,符合办证条件的夫妻,仍可持有效证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管理部门申请。 ◆这些家庭的父母可领光荣证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2016年5月27日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就是说,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国家没有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都可以继续申请领证,2016年1月1日以后有生育行为的,均不属于领证对象。 根据《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提供以下资料:申请人及子女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婚姻生育状况证明;夫妻近期免冠二寸合影照片3张(丧偶或者离婚的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两张)。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发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持证人在按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期间,应当在每年的5月3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年度审核。《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生损坏和丢失的,经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证明,可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办,无据可查的,当事人可以重新申请领取。 ◆独生子女父母可享这些奖励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18周岁止,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20元以上奖励。 我市年满60周岁以上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父母、计生双女家庭父母和城镇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每人每月发放奖励扶助金80元。在每年1月15日前,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二寸彩色照片3张,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管理部门申请。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的申请并没有要求申请人必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目前我省执行的标准为每人每年一次性发放960元,每年年底前资金发放到位。 【预览并打印】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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