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阳市淅川县交通运管部门制定出台了关键时期道路运输安全稳定工作督查问责办法 。《办法》的督查重点为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深入开展“三查三保”做好关键时期道路运输安全稳定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及其重要部署;督查问责程序为督查立项、督促检查、整改督办、约谈督办、查究问责等五个步骤。 问责形式分为对责任单位问责和对有关责任人问责。对责任单位问责的主要形式为: 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对有关责任人问责的主要形式为: 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停职检查(免职处理)、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办法》将督查问责与整改是否到位相挂钩,规定一次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有关责任人诫勉谈话;二次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责令责任单位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有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通报批评;三次整改不到位、不及时、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对有关责任人采取停职检查等方式进行问责;违反行政纪律的,由县监察局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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