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法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的决定,全国法院200个单位、261名个人获誉。河南省法院10个集体、15名个人位列其中。淅川县法院荆紫关人民法庭审判员汪新法是南阳唯一受表彰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淅川好法官汪新法扎根基层31载,拄拐办案铺就司法为民路,以自创的“勤、细、情、和”的调解之道,奔波在苍茫的秦岭山脉30年,踏遍了辖区三个乡镇的 91个行政村,累伤了身体、累坏了自己,双侧股骨头坏死后,依然拄拐办案18年,创下了接待当事人4000余人次,办理案件30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发还改判,无一投诉和上访的纪录。2012年,被河南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2013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十大感动当事人法官”。 据悉,全国法院“双先”评选表彰活动是全国法院系统综合性表彰活动之一,每两年开展一次。此次“双先”名单中,既有奋战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第一线的审判执行部门,又有默默无闻为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综合行政部门,既有长年扎根基层深受人民群众爱戴的乡村法官,又有近年来在重大案件审理中涌现出的优秀青年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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