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0 09:06 我要投稿
镇平县检察院加强对刑事案件卷宗流转过程的动态监管,确保案件管理工作质效稳步提升。
在案件受理时,该院案管部门从案件受理范围、文书接收范围、涉案财物移送、卷宗规范、补查重报案件进行仔细核查。就发现的问题建立了专门的受案问题台账,对发现问题一一做好记录,逐一进行分类,并记录案件承办民警、派出所以及法制科审核人,然后定期汇总,通过联席会、通报会等形式通报反馈给公安机关,共同分析原因、会商对策、督促整改。
同时,案管部门注重与该院业务部门的沟通和配合。案件受理后受理人员与业务部门内勤直接交接,并将受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业务部门,内勤会将新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或上级院新的要求及时告知受理人员,以保证案件的受理质量和顺利流转。对退回补充侦查后重报的案件,在做好程序审查的同时,受理人员及时与承办检察官联系,对《补充侦查提纲》所列事项进一步核实,根据查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尽量避免证据存在瑕疵的案件再次进入审查起诉环节。
此外,该院还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细则》等案件质效管理制度,重点下大力气狠抓制度落实,建立以案管部门为主体的效能监察体系,对评查中发现的差错及其处理意见、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等情况每月定期予以内部通报,重大事项随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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