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河南新闻 > 南阳新闻 > 宛城区新闻 >

宛城区审计局关于涉企财政资金的审计调查报告

[摘要]宛区企报[2014]1号 宛城区审计局关于涉企财政资金的 审计调查报告 南阳市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和豫审[2014]55号《河南省涉企财政资金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宛城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4年3月25日起,对宛城区2011年至2013...

  宛区企报[2014]1号
  
  宛城审计局关于涉企财政资金的
  
  审计调查报告   
  南阳市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和豫审[2014]55号《河南省涉企财政资金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宛城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4年3月25日起,对宛城区2011年至2013年度涉企财政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涉企资金项目情况
  
  2011年至2013年上级拨入涉企专项资金合计7728.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入3477万元,省级财政拨入4022.27万元,市级财政拨入229.53万元。共85个项目。
  
  (1)2011年上级拨入专项资金28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入2213万元,省级财政拨入566万元,市级财政拨入91万元。共24个项目。
  
  (2)2012年上级拨入专项资金2490.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入817万元,省级财政拨入1577.27万元,市级财政拨入96.53万元。共31个项目。
  
  (3)2013年上级拨入专项资金236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入447万元,省级财政拨入1879万元,市级财政拨入42万元。共30个项目。
  
  2、涉企资金管理:由区财政统一管理。依据项目完成情况由各拨补对象申报主管单位审核后,报区财政局按项目进度分批拨付资金。
  
  3、涉企资金工程招投标:符合要求。
  
  二、审计实施情况及评价意见
  
  针对此次涉企资金情况专项审计,时间紧、任务繁重、线多面广、政策性强的特点,审计组成员利用3天时间集中学习了豫审[2014]55号《河南省涉企财政资金审计调查工作方案》。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厅方案和市局要求操作,并采取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相结合,审计账目与实地勘察相结合,财务收支审计与工程决算审计相结合的方法,抽查审计了河南豫花园实业有限公司、天力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黄河飞龙牧业有限公司、三色鸽乳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30个项目,占2011年至2013年财政涉企资金拨补对象85个项目的35.29%。
  
  审计结果表明:宛城区涉企资金基本上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事项。现有的管理方法和模式基本符合实际,工作运行状况良好。财政涉企专项资金对促进宛城区企业自主创新,加大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广力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及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审计情况
  
  按照要求我们专项审计了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等单位和有关企业。
  
  (一)2011年涉企资金项目情况。
  
  2011年度,涉企资金项目24个,上级拨入项目资金2870万元,实际拨付2870万元。其中:1、南阳育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3万元;2、河南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12万元;3、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2.50万元;4、南阳天骄棉业有限责任公司56万元;5、南阳万达棉业有限公司37万元;6、宛城区伊光养殖专业合作社10万元;7、宛城区金田地农优产品专业合作社10万元;8、宛城区豫花园实业有限公司500万元;9、南阳黄河飞龙牧业有限公司500万元;10、南阳市海泳纺织制衣企业有限公司100万元;11、南阳市恒润印务有限公司100万元;12、南阳盛驰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90万元;13、南阳市海泳纺织制衣企业有限公司30万元;14、南阳市恒润印务有限公司66万元;15、南阳市金鳞农牧有限公司25万元;16、南阳市凌宝珠光颜料有限公司50万元;17、南阳市瑞丰粮油有限公司140万元;18、南阳市三色鸽乳业雅儒养殖公司130万元;19、南阳市隐山蓝晶石开发有限公司500万元;20、宛城区金红光食业有限公司100万元;21、宛城区良种繁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5万元;22、宛城区粮管所30万元;23、宛城区新店英南村应运免烧砖厂30万元;24、南阳黄河飞龙牧业有限公司260万元。
  
  (二)2012年涉企资金项目情况。
  
  2012年度,涉企资金项目31个,上级拨入项目资金2490.80万元,实际拨付2331.20万元。其中:1、茶庵绿野蔬菜合作社36.04万元;2、南阳市和润粮油有限公司306万元;3、河南天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160万元;4、黄河飞龙牧业有限公司240万元,实际拨付171.04万元,结存68.96万元(质保金47.71万元,项目结余21.25万元);5、金华乡沼气专业合作社15万元;6、景园合作社24.23万元;7、溧河乡袁老家果菜协会50万元;8、南阳海泳制衣有限公司29万元;9、南阳和润粮油有限公司91万元;10、南阳市海泳纺织制衣企业有限公司30万元;11、南阳市海泳纺织制衣企业有限公司18.17万元;12、南阳市和润粮油有限公司60万元;13、南阳市凌宝珠光颜料有限公司30万元;14、南阳市凌宝珠光颜料有限公司45万元;15、南阳市瑞丰粮油有限公司20万元;16、南阳市瑞丰粮油有限公司69万元;17、南阳天骄棉业公司86万元;18、南阳育鑫牧业有限公司107.50万元;19、三色鸽乳业120万元;20、三色鸽乳业100万元;21、南阳市和润粮油公司20万元;22、宛城区官庄惠民奶牛养殖80万元;23、宛城区金鹏蔬菜合作社17.74万元;24、宛城区金田地农优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53.80万元;25、宛城区溧河袁老家村果菜专业合作社20万元,项目正在施工中,该款项未拨付;26、宛城区粮管所30万元;27、宛城区绿源园艺专业合作社53.80万元;28、宛城区薛氏建材有限公司30万元;29、宇超生态园合作社18.52万元;30、豫花园实业公司500万元,实际拨付429.38万元,结存70.62万元(质保金47.71万元,项目结余22.91万元);31、豫花园实业公司30万元。
  
  (三)2013年涉企资金项目情况。
  
  2013年度,涉企资金项目30个,上级拨入项目资金2368万元,实际拨付1393.60万元。其中:1、大地驾校12万元;2、红泥湾富群小辣椒公司30万元,项目正在施工中,该款项未拨付;3、黄河飞龙牧业有限公司50万元,项目正在施工中,该款项未拨付;4、凰台岗养鸡公司50万元,项目正在施工中,该款项未拨付;5、红泥湾金田地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万元,项目正在施工中,该款项未拨付;6、景园合作社50万元;7、南阳市海泳纺织制衣有限公司70万元;8、南阳市和润粮油公司40万元;9、南阳市恒润印务有限公司30万元;10、南阳市汇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5万元;11、南阳市嘉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0万元;12、南阳市瑞丰粮油有限公司30万元;13、南阳市鑫特电气有限公司15万元;14、南阳市中祥电子有限公司70万元;15、南阳市瑞丰粮油有限公司161万元;16、瑞丰粮油12万吨花生油深加工48万元;17、三色鸽15万吨原料奶加工180万元,该项目采用报账制,三色鸽集团目前尚未报账,180万元项目款挂财局账户;18、三色鸽乳业30万元;19、顺达合作社等4个农机合作社42万元;20、天冠公司50万元;21、天骄棉业13050吨53万元;22、宛城区粮管所100万元;23、宛城区薛氏建材有限公司35万元;24、万达棉业10750吨棉花收购加工46万元;25、万龙养殖场等7个公司500万元,实际支付148.26万元,结余351.74万元(该项目正在施工中,拨付的148.26万元系项目启动资金);26、西洼奶牛50万元,项目正在施工中,该款项未拨付;27、育鑫牧业50万元,项目正在施工中,该款项未拨付;28、豫花园实业公司50万元;29、豫花园实业公司120万元;30、豫花园实业公司41万元(29项和30项实为一个项目,资金统一安排,金额总计161万元,已拨付项目启动资金48.30万元,余112.70万元挂财局账户)。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
  
  财政资金滞拨1038.60万元,其中:
  
  (一)2012年财政资金滞拨64.16万元
  
  1、宛城区溧河袁老家村果菜专业合作社20万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实施县级报账制,由省级组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向区财政局申报拨付资金,截止目前该合作社尚未提供报账资料。
  
  2、豫花园实业公司500万元,项目结余22.91万元未拨付。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实施招投标及县级报账制,该项目已报账477.09万元,结余22.91万元,按省财政厅《现代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结余资金超过20万元需经省财政厅审批,宛城区已于2013年11月上报市财政局逐级审批,截止审计日省批复未下达。
  
  3、黄河飞龙牧业有限公司240万元(2011年先期拨付260万元,合计500万元),项目结余21.25万元未拨付。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实施招投标及县级报账制,该项目已报账478.75万元,结余资金21.25万元。按省财政厅《现代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结余资金超过20万元需经省财政厅审批,宛城区已于2013年11月上报市财政局逐级审批,截止审计日省批复未下达。
  
  (二)2013年财政资金滞拨974.44万元
  
  1、红泥湾富群小辣椒公司30万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实施招投标及县级报账制。公开招标两次,均流标,致使项目未进入实施阶段,款未拨付。
  
  2、黄河飞龙牧业有限公司50万元,根据省财政出台的《千万吨奶业跨越工程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实施招投标及县级报账制。此项目由区畜牧局组织实施,现已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3、凰台岗养鸡公司50万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实施招投标及县级报账制。现已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4、红泥湾金田地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万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实施招投标及县级报账制。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5、三色鸽15万吨原料奶加工180万元,该项目采用报账制,三色鸽集团目前尚未报账,180万元项目款挂财局账户。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实施县级报账制,此项目主管单位为区开发办。该企业尚未提供报账资料。
  
  6、万龙养殖场等7个公司500万元,结余351.74万元未拨付。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实施招投标及县级报账制,项目具体由项目区所在地高庙乡政府组织实施,财政部门、畜牧部门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检查。该项目已于2013年底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建设项目中标价573.298145万元。按照现代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于12月30日根据工程进度,已拨付预付工程款148.26万元,部分养殖场建设项目已完成,其余项目正在施工。
  
  7、西洼奶牛50万元,根据省财政出台的《千万吨奶业跨越工程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实施招投标及县级报账制。此项目由区畜牧局组织实施,现已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8、育鑫牧业50万元,根据省财政出台的《千万吨奶业跨越工程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实施招投标及县级报账制。此项目由区畜牧局组织实施,现已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9、豫花园实业公司161万,已拨付项目启动资金48.30万元,余112.70万元未拨付。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实施招投标及县级报账制。此项目由区林业局组织实施,项目单位确定为豫花园实业公司,经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按照支农资金管理办法拨付预付工程款48.3万元,该项目正在施工。
  
  五、建议
  
  1、建立规范阳光的资金分配流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确定补贴或扶持对象后缺少向社会公示环节,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信息,申报程序,拨付过程,财政管理方式,没有相应的公开平台,仍处于半封闭状态。这不利于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分配的监督,同时也降低了财政涉企补助资金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公开,公正,公平是公共财政资金分配的基本原则,而保证这一原则的落实,实行项目资金的公示制度是一项很重要的环节。为此,建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尽快建立规范阳光的资金分配流程,使得财政涉企资金能够发挥更大的绩效。
  
  2、优化财政涉企资金结构,“好钢用在刀刃上”,避免“撒胡椒面”式的补助方式。目前政府的公共资源有限,很多社会公共事业因财力有限未能很好的开展,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政府应逐步从市场规律可以自行调节领域退出,集中财力搞好社会公共服务。应遵循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能做的事,政府就不必去做。如有些企业效益较好,资金充裕,自身有能力组织技术改造,财政资金就没有必要再“锦上添花”;补助对象涉及各行业,主体多元,线多面广,资金零星分散,补助对象管理不够规范,经营业务属低端行业,甚至是“家庭式”、“作坊式”企业,缺乏竞争力和引领作用,难以发挥作用和效益。
  
  3、建立完善的项目资金监管体系,目前资金管理不协调。专项资金主体的多元化导致管理的多头化,各主管部门对自己所需的资金在选项、审批、划拨和监督等方面虽然都制定了相应的制度规定,但基本是各自为政,难以实现统筹协调和系统管理。
  
  应建立相关涉企管理部门会商制度,定期通报涉企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应该参与到涉企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对于整个过程进行统筹规划,跟着资金走,资金流到哪里,管理就到哪里,对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的监督。尤其是加强对申报项目的评估、审核和资金支出方面的管理,抓好日常监督,从严安排支出,保证资金使用的高效率,避免一些企业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先斩后奏;审计部门应提前介入,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从而有效地避免一些重大工程项目事后审计查证难的问题,做到预防为主,审帮结合。
  
  同时,项目完成后企业应及时进行专项项目决算,阐明预算与决算差异的原因,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能效性进行分析说明,便于相关部门准确了解涉企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作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依据,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审批的依据。应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实事求是,将项目结余资金返还财政,不能弄虚作假挪作他用。
  
  4、财政部门要对项目未落实或项目实施完成后,财政资金有结余的款项及时进行清缴入库,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涉企资金审计报告
  
  抄送单位:区委、区政府,区财政局,区工信局
  
  南阳市宛城区审计局办公室2014年4月18日印发
  
  共印10份

《宛城区审计局关于涉企财政资金的审计调查报告》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anyang.yuduxx.com/wanchengqu/113242.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网站编辑]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