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13 10:19 我要投稿
年初以来,镇平县房管局严格按照承担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进管理,多措并举抓好重点工作落实。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该局班子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并抽调相关股室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组成项目协调机构,常驻项目施工现场,随时随地负责协调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建设进度并确保工程质量,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建立例会制度,搞好工作协调。实行每周一汇总,每周召开一次协调例会,坚持每周五下午召集工作小组成员对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对组长进行汇总,分析问题,研究措施,逐项解决具体问题,能解决的立即协调解决;解决不了的,研究制定妥善措施请示县政府予以解决。通过例会工作措施,进一步推动工作快速开展。
强化审批监督。严格按照“谁出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从土地拍卖、项目确立、规划设计、项目报建、建设监理和综合验收等环节入手,实行全过程动态跟踪。做到先报批、后开发,先交清税费,后办理证件,规范和约束开发商开发行为。
严格预售审批。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坚决制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证的前提下以“内部认购”等形式预售商品房,对以“定金”、“认筹”、VIP卡等形式收取或变相违规预售和收取对象户资金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打击,所涉及的资金该收缴的收缴,该处罚的处罚。建立健全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制度,积极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防止拖欠工程款及“半拉子”工程的产生。
全面加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力度。不断进行房地产项目清理检查,继续整治违法违规广告,完善信息快速反映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建立健全房地产行政执法程序与制度。
加强以预售为核心的市场管理。着重从严格“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管理、强化“商品住房预售方案”管理、加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管理、健全“房地产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等五个方面开展工作,实行“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有效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太高或上涨过快的项目,坚决不予发放预售许可证。
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根据《南阳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和镇平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具体状况,继续加大对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宣传力度,完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确保该县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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