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19 12:12 我要投稿
镇平县环保局从“十个严禁”入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大力反对“四风”。
该局一是严禁违法违规法纪从事监测、统计、验收、审核;二是严禁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三是严禁乱收费、乱罚款;四是严禁严禁干预、插手环保工程项目招投标、指定施工单位和环保产品;五是严禁利用职权违规收受下级或业务联系单位的礼金、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侵占公共财物;六是严禁违反职业道德,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或兼任职务领取报酬;七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自身或亲朋好友向企业介绍业务或推销商品;八是严禁接受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和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九是严禁参加服务管理对象组织的开业庆典等相关活动;十是严禁违反日常工作纪律参与或变相赌博、迟到早退,工作日午间饮酒、公车私用、无故旷工、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等。
《镇平县环保局“十个严禁”规范工作行为》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anyang.yuduxx.com/zhenping/590392.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