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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彭营司法所真情为民调解

[摘要]文:杨国光 张娇 6月25日,镇平县彭营司法所受理了一起民工受伤赔偿纠纷,最终通过多方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通过县法院对该调解协议申请了司法确认,解除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这是目前镇平县第一起经过司法确认的民事调解。 今年3月初,彭营镇李锦庄村民...

文:杨国光 张娇

  6月25日,镇平县彭营司法所受理了一起民工受伤赔偿纠纷,最终通过多方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通过县法院对该调解协议申请了司法确认,解除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这是目前镇平县第一起经过司法确认的民事调解。
 
  今年3月初,彭营镇李锦庄村民徐甲在贾宋镇承包农电改造工程,雇佣同村村民徐乙为其架电,在搬线盘的过程中徐乙不慎将腿脚砸骨折,徐甲及时将徐乙送县医院救治,并在徐乙住院一个多月期间一直在其身边照顾,同时支付了徐乙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营养费等各项费用5万余元。徐乙在出院后,生活还是不能自理,也没办法外出打工,为此徐乙向徐甲提出赔偿误工费和生活费,徐甲没有同意,双方为此闹得很不愉快,后来徐乙向彭营司法所申请调解纠纷。
 
  彭营司法所所长在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诉请后,及时带领所里有调解经验的老同志到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调查了解案件纠纷情况,并邀请村调委会调解员共同参与该纠纷的调处。经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调解员多次登门调处,终于使纠纷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
 
  协议商定当事人徐甲支付徐乙住院期间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5万余元(已支付);鉴于徐乙在康复期间的误工情况,由徐甲再次支付徐乙5个月误工费、护理费、生活营养费等各项费用19500元;徐乙承诺协议双方签字以后,无论今后康复情况或二次手术风险等情况如何,不再追究当事人徐甲的任何责任。协议生效后,双方在司法所的帮助下,申请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裁定确认协议有效的,并出具了民事裁定书。如果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协议内容时,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据该裁定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经过司法确认的民事调解案例,即合理解决了民事纠纷又减少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有效增强了基层调解组织的权威,真正做到了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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