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14 09:26 我要投稿
4月25日凌晨,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再次发力,将全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推向深入,形成集中执行常态化,时刻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强大压力与精神威慑。
睡梦之中被传唤
“你们这也来得太早了嘛”,家住曲屯镇的曹某坐在床上边穿衣服边嘀咕。“就这个事,也值得你们动这样大的干戈,来这么多人。让邻居看到多难堪,还以为我犯了什么大事哩。”
“你要是有个积极的态度,主动履行了,不就没有这个难堪了?”执行法官陈立志说。
曹某是农村的包工头,因为建房质量问题,被判决赔偿申请人时某损失3万余元;又因随其干活的工人王某受伤,被判决赔偿王某2.9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其经常带领建筑队在外承揽工程,造成人难找。
在集中执行活动中,曹某被列为首先打击的对象。迅速出击的执行干警一举将曹某堵在被窝中,并传唤到法院进行调查。
捕捉到曹某“爱面子、怕丢人”的心理后,陈立志对其指出拒不执行将会被作为失信人予以公开发布,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曹某深受震动,主动联系亲友,如数履行了义务,两个案件均执行完毕。
拒不执行被拘留
“我没有钱,赔不起。”被传唤到法院后,张某仍然摆出一副惫懒的模样。
“就算不能全部付清,先履行一部分总是可以的吧。当然,发生交通事故也不是有意的,但毕竟造成了对方的伤害啊,你再好好考虑考虑。”
执行干警廖乐耐心的做着张某的思想工作。
“我不是不赔哩,我是真的没有钱。”执行干警的苦口婆心,对油盐不进水火不入的张某没有丝毫的效果。
执行不是请客吃饭,执行是通过国家强制力将生效裁判确定的权利义务予以落实。对于对抗执行者,不必文质彬彬温良恭让,而是要运用法律规定的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经依法批准后,张某被决定司法拘留十五日。
为人担保要还债
“其实这个事我也冤枉着哩,我又没使一分钱,只是给他担了个保,现在让我还钱,我想不通。”
曲屯镇的安某被传唤时,十二分的“委屈”和“无辜”。
“你再想想,如果不是当时你来担保,人家可能不会借出去这笔钱,难道作为担保人在签名的时候,你就没有想过后果吗?”执行干警赵东对安某进行批评教育。
执行局副局长刘江辉也向安某进行解释。“作为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生效的判决,当事人必须执行。你承担了担保责任后,还可以向主债务人追偿,法院也会保护你的合法权利。”
安某挠了挠头,似乎听懂了,又好象不太懂,然而,还是始终坚持自己“朴素”的认识:我没有使钱,我不能还这个钱。
固执己见拒不执行的安某被依法决定司法拘留十五日。
在本次集中执行活动中,镇平县法院共强制传唤12人,司法拘留4人,执结案件5件,达成执行和解3件,执行标的额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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