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01 10:50 我要投稿
近日,镇平县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重点做好五项工作,确保汛期档案安全。
高度重视,坚持常抓不懈。要站在“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高度,切实保障国家档案资源安全。
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明确档案安全责任,切实抓好防汛责任落实,严格实行档案安全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汛期档案安全责任制,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排查督查,消除安全隐患。要迅速对档案库房、机房、办公用房、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要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排查。做好相关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做好汛期档案的防潮、防霉、防虫、温湿度监测等工作,严格库房管理制度,建立库房管理台账,做好库房日常管理登记,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
完善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完善汛期档案安全安全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档案绝对安全。
强化管理,落实值班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建立汛期档案安全管理情况月上报制度,每月要向县档案局上报月档案安全情况。重要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做到不误报、不漏报、不迟报和越级上报,并登记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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