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07 09:34 我要投稿
7月18日,申请人杨某从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李庆周手中接过执行款36000元,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姚某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不得不履行了义务,
杨某与姚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由姚某赔偿杨某61962.5元,由杨某赔偿姚某25484.17元,相抵后,姚某需赔偿杨某36478元。但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姚某一直采取逃避的方式对抗执行。
执行法官李庆周通过网络查控,未能查询出姚某的财产信息,然而李庆周并未轻易放弃,继续深入调查,掌握了姚某长期在外务工,具有一定履行能力的证据。经过向申请人杨某释明,杨某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姚某拒不执行判决的刑事法律责任。镇平县人民法院经审查立案后,决定对姚某予以逮捕,并交付镇平县公安局进行网上追逃。
7月3日,姚某在西安市火车站落入法网。7月5日,镇平县法院的执行干警与法警协同公安干警将姚某押解回镇平县看守所羁押。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姚某的家人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案件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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