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08 09:50 我要投稿
3月初,镇平县人大常委会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在全县有效实施。
4月9日,镇平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县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及年度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时,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上要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5月11日,镇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会议决定成立镇平县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
5月24日,镇平县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县环保局空气质量监测点仔细查看设备运行情况,到杏山大道察看新型单人洗扫器、机扫车、洗扫车、洒水车、抑尘车等环卫设备联合作业情况,在中联水泥南阳分公司重点了解排放治理、氮氧化物及粉尘治理、矿区植被恢复情况;在力源热电有限公司听取城区集中供热、秸秆资源利用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检查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情况座谈会,听取了县环保局、建设局、城管局、环卫局等部门负责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汇报,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突出问题,提出了认识再深化、能力再提升、责任再强化、作风再转变等意见建议。
5月30日,镇平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围绕控尘、控排、控煤、控油、控车、控烧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认真审议,就思想认识、清水入城、垃圾处理、矿产开采、建筑工地、背街小巷、绿化建设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以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为契机,全面有效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夯实法律责任,依法标本兼治,用法律的武器护卫蓝天白云,提升群众幸福感。
5月31日,镇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提出合理建议,使审议意见可操作、可落实、可监督。镇平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县政府主要领导调研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县环保局深入张林镇李寨村进行环保宣传。县政府在府前街举办声势浩大的“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县环保局走进县察院小学开展“环境保护知识讲座”活动;县乡联动扎实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禁烧,力争实现“不冒一股烟,不着一把火”目标;国家储备林项目已完成造林设计方案,北部山区封山育林有序推进;县城区持续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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