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2 12:45 我要投稿
8月15日,镇平县人民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检察院及县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全程见证“腾房”专项行动。
原告蒋某与镇平县某制衣厂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在镇平县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镇平县某制衣厂分期分批偿付工程款及利息。到了约定的时间,被告没有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案件承办人刘江辉按照程序,对被执行人事先已被查封的房屋经行了评估拍卖。经过竞价,拍卖房屋被蒋某竟得。刘江辉多次要求被执行人腾退房屋,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刘江辉把这件案子列为了此次“腾房”专项行动之一,到达现场后,按照事先准备的预案,法警拉好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闯入。开锁公司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打开房门。工人们按照执行人员的要求搬离物品,“腾房”行动有条不紊的开展。此处腾退工作完成后,所有执行人员又赶到了下一处腾房点。由于前期案件承办人安振宇做了大量工作,在执行过程中没有遇到阻力,腾房行动很顺利。
通过全体干警的努力,两处房屋都顺利腾退完毕,交给了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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